派出所检查消防,说不合格直接罚款,派出所的行为合法吗?

如题所述

罚款是可以的,应该是有问题并同时出具整改通知书。 

第十九条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可以找消防大队或者支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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