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日期疑问,是我收到高法裁决书的日期,还是裁定书上的日期呢?有法条规定吗?
中级法院交的申请书,给了受理通知书,关键是我已经在高法立案庭查到立案的具体时间了,这不就是说已经立案了吗?接下来应该转到审判庭了吗?怎么立案庭又审查不符合条件驳回呢?
我还可以到高级法院立案庭再交再审审请的复查吗?
谢谢!
人民法院现在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所有案件只要当事人起诉就必须立案登记,但是立案不等于受理,你只是收到立案通知书,而不是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