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为保护大熊猫采取了哪些措施?

如题所述

大熊猫是中国特有珍贵野生动物,有“国宝”和“活化石”之称,被誉为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旗舰物种”。大熊猫生性孤僻,常独栖于茂密的竹丛中,有“竹林隐士”的雅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大熊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公约)将大熊猫列为附录一物种。为加强大熊猫保护,中国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连续开展全国性大熊猫资源调查

为掌握大熊猫资源和保护状况,中国政府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分别于1974年至1977年,1985年至1988年,1999年至2003年底连续开展了三次全国范围内的大熊猫资源调查。2004年6月结束的全国第三次大熊猫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大熊猫分布范围有所扩大,栖息地状况有所改善,种群数量有所增长。截至2003年底,全国野生大熊猫分布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范围内的秦岭、岷山、邛崃山、大相岭、小相岭和凉山六大山系,包括16个地(市、州)、45个县(市、区)、194个乡镇;栖息地总面积为230多万公顷;野外大熊猫种群数量为1590余只。

二、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重视大熊猫栖息地保护

中国政府一直把强化栖息地建设作为大熊猫保护的关键,把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作为重要手段。1963年,我国在四川的卧龙、白河、王朗、喇叭河等地建立了以大熊猫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1992年实施“中国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工程”,进一步加大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限制大熊猫分布区森林采伐力度,强化大熊猫栖息地保护建设。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经建立大熊猫自然保护区62个,有效地保护了超过57%的大熊猫栖息地面积和71%以上的野生大熊猫种群数量。

三、积极开展大熊猫抢救工作

上世纪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岷山、邛崃山、秦岭、凉山等地的大熊猫主食竹发生了大面积集中连片开花,严重威胁野外大熊猫生存,很多大熊猫个体因饥饿、疾病而死亡。针对这种严峻形势,国务院全面部署,林业部采取非常措施,四川、陕西和甘肃三省以及大熊猫分布区地方政府都成立了保护抢救大熊猫组织,建立专业巡逻队、救护队、监测站和收容点等专业保护组织60多个,从事专业保护工作的人员达到千余人。同时,社会各界和国际组织的大力支持,兴起了抢救“国宝”大熊猫热潮。据不完全统计,1983年到2007年底,全国共抢救病饿大熊猫287只,其中救活210多只,经治疗康复后放回野外的大熊猫123只。1990年以后,随着大熊猫栖息地开花的竹林逐渐恢复,抢救工作也逐步转入正常保护阶段。

四、实施重点工程,以保护大熊猫

1992年国家计委批准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为期10年的《中国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工程》。工程的实施在本底资源调查、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综合能力建设、保护宣传教育、大熊猫资源救护与监测、人工饲养繁殖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工程以建立大熊猫自然保护区为重点,规划从1992年到2002年完善已建的13个大熊猫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新建14个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建设17条大熊猫保护走廊带;在32个县建立大熊猫栖息地保护管理站;加强大熊猫圈养繁殖和生态研究为重点的科学研究。

1998年国家开始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对包括四川、陕西和甘肃省在内的西部省区全面实行天然林禁伐,撤销或转产国有森工企业,对大熊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起到了十分关键性的保护作用。

2001年12月,作为全国性林业六大工程之一,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再次将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列为重点保护物种继续给予重点保护。

五、加强大熊猫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我国大熊猫保护的行政管理体系,是由中央、省、市(州)、县和自然保护区自上而下五级管理机构形成。国家林业局主管全国大熊猫保护工作,各级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大熊猫保护管理工作。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在有大熊猫分布的16个市和45个县,都已设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大熊猫保护工作。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国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大熊猫分布省、市(州)、县(市)林业部门基本上都建立了专(兼)职保护机构,而且基础设施建设、人员能力建设、巡护、救护、监测、社区共管、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都在稳步发展。

六、大熊猫的迁地保护

大熊猫的迁地保护,是对大熊猫就地保护的有利辅助,就是以野外大熊猫个体为建群者,在人工条件下发展圈养种群数量,达到能够自我维持的最小规模。在圈养种群达到一定程度时,适时开展圈养个体放归野外准备工作,最终建立迁地保护与就地保护的良性互动。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四川卧龙“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为龙头,四川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陕西楼观台大熊猫救护中心和北京动物园为重点的全国圈养大熊猫繁育发展体系。

我国人工圈养大熊猫在繁殖方面一直面临着 “发情难、配种受孕难、育幼成活难”
三大难题。经以四川卧龙“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为首的多家单位科研人员共同努力,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攻克圈养大熊猫繁育的“三难”,从1999年以来,我国圈养大熊猫种群发展步入高速发展时期。截至2007年底,全国圈养大熊猫数量达到239只,其中人工条件下繁育的个体超过70%,彻底结束了依靠野外大熊猫个体维持圈养种群的局面,基本步入自我维持初级阶段,并具备了向野外补充大熊猫个体的能力。

在大熊猫圈养种群取得实质性发展后,中国政府适时启动圈养大熊猫放归野外实验工作。2003年7月,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将圈养条件繁育的大熊猫“祥祥”放入人工控制的自然环境进行为其三年的野化培训,提高其野外生存能力。2005年8月,国家林业局和四川省政府将在都江堰救护的大熊猫“盛林1号”放入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利用定期自动脱落的GPS颈圈对其进行跟踪定位监测,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大熊猫野外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了解救护大熊猫对陌生环境的适应情况,为圈养个体放归打基础。2006年4月,经过三年培训的大熊猫“祥祥”正式放入卧龙保护区纯野生环境,检验三年培训的结果,实行“以训代放”,这是我国首次将圈养繁育的大熊猫有计划地放入野生环境,标志着大熊猫保护工作开始从加强野外救护、强化人工圈养阶段向野化放归的新阶段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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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9
1.立法保护大熊猫
,对捕猎、走私大熊猫者,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建立自然保护区。迄今已建立以大熊猫为主的自然保护区30多个,有效的保护了大熊猫的栖息地,遏制了人类对大熊猫的侵害。
3.加强大熊猫人工饲养和繁育工作。在成都市北郊和阿坝州卧龙建立了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及大熊猫研究中心,拥有仿生兽舌、先进的实验室、科研楼和完善的配套设施,成功繁育存活大批大熊猫。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大熊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大熊猫是中国特有珍贵野生动物,有“国宝”和“活化石”之称,被誉为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旗舰物种”。

大熊猫生性孤僻,常独栖于茂密的竹丛中,有“竹林隐士”的雅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大熊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公约)将大熊猫列为附录一物种。为加强大熊猫保护,中国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1、连续开展全国性大熊猫资源调查。

2、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重视大熊猫栖息地保护。

3、积极开展大熊猫抢救工作。

4、实施重点工程,以保护大熊猫。

5、加强大熊猫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6、大熊猫的迁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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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5-25
大熊猫是中国特有珍贵野生动物,有“国宝”和“活化石”之称,被誉为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旗舰物种”。大熊猫生性孤僻,常独栖于茂密的竹丛中,有“竹林隐士”的。
第4个回答  2020-06-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则里面有一条这样的法则,要好好的保护大熊猫,不然会受到反醒,稳心一年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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