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不进行实名制管理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劳务用工有法可依
  从2004年起,我市先后制定了建筑业劳务用工八项管理制度。分别是:为解决责任不清晰问题,建立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制;为防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建立了实名制管理及工资预储账户、月清月结和保证金制度;为加强施工全过程劳务用工组织管理,建立了劳务队长制度;为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建立了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建立了生产生活保障制度;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了投诉调解制度。2011年,重新修订了《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增设“劳务用工管理”章节,确立了用工管理的法律地位和各主体的法律责任。2012年,出台了《天津市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办法》,我市建筑业劳务用工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搭建信息平台,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为管理好几十万建筑业农民工,有效监管几千个工地的用工情况,自2009年开始,我市推行了《建筑业劳务用工综合管理系统》,实施了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一方面,该系统具有信息脱机录入、统计分析和信息上传功能,施工企业通过该系统对工地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登记、考勤和工资管理。另一方面,该系统具有实时监管、预警、投诉受理等功能,市、区县两级建委可通过系统对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五年来,该系统被下载使用3.3万余次。目前,我市在施项目实名制建立率超过90%。全市劳务用工管理清晰,纠纷可追溯,工资基本无拖欠。
  三、注重技能培训,劳务用工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近年来,我市建立起市、区县(集团)和建设项目三级培训网络。其中,第一级培训机构为市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学校,负责制定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大纲和教材,检查指导各区县、各企业的培训情况。第二级培训机构为具备市人社局技能培训资格的11所培训分校,集中在部分区(县)和集团(总)公司,承担施工一线操作工人的初、中、高级技能培训,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市人社局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第三级培训是建筑业农民工业校,目前全市用工人数超过200人的4232个工地建立了农民工业校,负责工人进场前培训。自2009年以来,进场培训率连续保持100%;一、二级网络累计培训35.8万人,技术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65%。目前,我们已在河南、安徽、四川等省建立了19个劳务基地,定向培养建筑业技术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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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22
现在一般住建局都有严格的要求来进行实名制管理的
第2个回答  2018-01-30
根据目前的社会情况来说,国家政府已经颁发了与智慧工地、工地实名制相关的政策,但是因为在推行阶段,所以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全国的建筑承包商都要扬天智控的实施实名制,但是很多区政府、市政府、甚至省都颁发了相关政策,正在一步步的全国普及,所以楼主可以放心,再过一两年后,等全国普及工地实名制后,施工单位不实施实名制管理是不能够施工的。
第3个回答  2020-12-11
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施工作业人员实名登记、申报等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分包企业应服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对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或管理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政府监管部门应责令相关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并予以信用扣分;对整改不力的应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实施实名制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取消该项目参与资格及相关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参与相关先进的评选资格。对因现场管理混乱引发民工工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各级管理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依法从重、从快进行处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施工作业人员实名登记、申报等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分包企业应服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对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或管理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政府监管部门应责令相关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并予以信用扣分;对整改不力的应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实施实名制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取消该项目参与资格及相关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参与相关先进的评选资格。对因现场管理混乱引发民工工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各级管理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依法从重、从快进行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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