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洗黑钱提供银行卡怎么量刑?

如题所述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洗钱罪

(一)提供资金帐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二)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五)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的。这里的“其他方式”,具体是指:

1、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2、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3、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4、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5、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6、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7、通过前述规定以外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对于帮助洗黑钱的行为是会以洗钱罪共犯被判刑,并且处罚金,这样的行为是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法律是绝对不允许有这样的行为出现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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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30
洗钱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故意,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那么是不构成洗钱罪的,只要配合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就行了。
第2个回答  2020-12-30
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洗黑钱提供银行卡,这种情况下要根据你提供银行卡的方式方法来量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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