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权利与人身权利完全不同,人身权利是以个人的
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又包括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姓名权和隐私权等与经济无关的个人权利;而民主权利则是以民众的知情权、言论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民众的公共权利为内容的。
民主权利包括,
1公民的平等权。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正常地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保障,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享受其他权利和自由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
5.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6.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物质保障,宪法对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作了具体的规定。
7.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8.其他方面的权利。宪法除对所有公民应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规定外,还对特定群体的公民,作了专门规定,给予特别保护。主要是指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