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应聘正常工作,就像社会上普通老百姓上班去工作。结果老板私自把钱挪用,被警察抓,说是集资咋骗。企业开那么长时间了,税也正常交。手续也都齐全。老板偷偷做的事,会告诉员工???金融监管部门没责任吗?正常打广告,工商没责任吗?税都正常交了,税务局没责任吗??在市里省里获得多项嘉奖。政府没责任吗???老板偷偷把钱拿出来做自己的买卖。这些部门没一个管的。结果老板亏了,钱拿不出来了。变成了集资咋骗。在分公司的员工就要负刑事责任。还不是分公司的老大。只是分公司老大手下的经理。跟总公司还不是一个城市。因为正常来业务投资也要负刑事责任???可是雇佣合同上写的明白啊,这是任务啊。而且雇佣合同还是合法的。请问这种情况也能负刑事责任。那以后社会上老百姓是不是都不要应聘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