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规定员工培训费每个月从员工本人工资扣除,合法吗?

合同还规定,若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则培训费(一万元)不返还。培训费不是厂里出的,还不按照员工工作期限的百分比返还。请大家给出专业的意见~!谢谢!
厂里还规定三年内不准从事与该厂有关的工作!这个是我朋友厂的合同签订方案,我怎么说服他呢?还没正式签订,怎么跟厂方交涉呢??

不合法,有工资的,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者只要付出来劳动,无论是正式期还是试用期,都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一天都应当支付工资报酬。只要是上班提供劳动,劳动者即应获得相应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只要劳动者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无论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劳动者工作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只要劳动者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无论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劳动者工作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劳动者自动离职的,是有工资拿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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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6
培训费当然是不合理的了。劳动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不得以培训费为由向劳动者索要钱物。
至于3年内从事与该厂有关的工作,这个劳动法对用工单位有保护,如果有特殊技术和商业秘密的确不能泄露给其他公司。不过有很细的规定的,具体你看看劳动合同法。如果泄露要你个人和第2个用你的单位赔付一定数量的钱。没有其他惩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25
完全不合法,劳动法没有这样规定,而且培训绝对是厂自己出,怎么可能由员工出,黑厂.我们这里,有名的厂如东之,都是培训还给员工基本工资的.
第3个回答  2010-03-26
我认为是不合法的:但首先你应该确认合同是否经过劳动部门审批过关,这点很重要。如果未经审批你就应该尽早提起申述处理,像这种骗财方式的不法分子很多,一定当心
第4个回答  2010-03-25
不合法的 这个应该由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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