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家庭的孩子办转学需要的手续

孩子妈妈已去世

转学手续如下:

先到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开转出证明,接下来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入学校即可。

到所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把它拿到将接收的学校去签同意接收的意见,签好后再拿到所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当然要出示户口簿。



扩展资料

转学需要注意问题:

1、不频繁转学: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给孩子转学,孩子在一个学校有了固定的伙伴,到了一个新的学校,会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有的适应不了,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心情和学习成绩,所以最好在小学阶段不要给孩子频繁转学。

2、要征求孩子的意见:父母打算给孩子转学时,最好是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认为给孩子换个好的学校,就是为孩子着想,万一孩子不领情,不理解,那反而会弄巧成拙,所以问问孩子是否想转学很重要。

3、看看孩子成绩:转学一般都是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好的学习成绩,如果孩子成绩特别差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那就不要给孩子转学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17
一、给孩子办理转学需要的手续及流程如下所示:
(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
二、给孩子办理转学需要的手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也不准转学。具体参照当地教育局的相关规定。
2、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为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工作,一般只在每年的秋季接受学生的转入学。学生确因其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合理的理由须转学的,应予以办理。
第2个回答  2019-01-17

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进城务工子女转学题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区赓即安排区教育局进行了调查了解。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5〕7号)的规定: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您可于5月份工作日到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材料。若不符合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证条件,也可密切关注成都各大新闻媒体或登录成都教育网站,以便了解2017年成都市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并按要求准备办理手续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1-17
这都不重要,关键是你转学去的学校是什么原因转到那,各地规划不一样,
第4个回答  2019-01-17
单亲家庭的孩子办转学需要的手续
1. 办理在校学生退学手续。
2. 再去当地教育局同意审核批准。
3 再到所选择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需要注意,必须要凭接收校方同意入学证明。
5.还有带齐,成绩册,身份证,户口本,学生入档案资料等。
6.还要按时注册登记,量身高,体重等,因为要统一买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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