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中的四原则是哪一年提出的?

如题所述

医学伦理学的四大基本原则”这篇文章吧。

①不伤害。不伤害原则指在诊治过程中不使患者的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②有利。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行为以保护患者的利益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促进患者健康、增进其幸福为目的。

③尊重。尊重原则是指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及其做出的理性决定。

④公正。医疗公正系指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合理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享有参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在医疗实践中,公正不仅指形式上的类似,更强调公正的内容。
医学伦理中的四原则是在1996年提出来的。
生命伦理学原则是指生命科学研究提供的一个伦理框架,评价某一行动的合理性,同时规定了研究人员和被研究对象的权利。
生命伦理四原则分别为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公正原则、互助原则。
大概内容是:不做不应该做的事以及做应该做的事。但仅仅做到“不伤害”是不够的;尊重被研究对象的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和隐私权等;对病人应该公平对待,不应分性别、年龄、肤色、种族、身体状况、经济状况或地位高低,决不能进行歧视;每个人都生活在与其他人的关系之中,他必须与其他人团结互助,才能够生存发展,社会成员和睦共处,兼顾个人、集体、社会的利益,兼顾当代人、下一代人、甚至未来世代的人的利益,社会才能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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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0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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