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出院后怎样处理 还需要去保险公司吗

如题所述

车祸出院后,应该尽快理赔。结案以后再去保险公司 。

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3、出院后休息时间;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6、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2008-08-17】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流程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对于水淹车,车主应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将事故车辆拖至定损中心进行拆解定损,并修复车辆,随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等待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保险公司定损完成之前,车主请不要自行清洗车辆外观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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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7

车祸出院后,应该尽快理赔。结案以后再去保险公司 。

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3.出院后休息时间;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2008-08-17】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扩展资料: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

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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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1、没有必要再去保险公司了,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第3个回答  2014-12-05
出院后将伤者所有地医疗费发票,用药清单,医院病情证明(若需要评残先到评残机构去作评残鉴定),然后将以上手续全部带上当事人双方去交管部门进行调解!
调解好后将以上手续和调解书,你付给伤者方费用地收条全部送交保险公司,等待理赔就可!追问

还的去保险公司吗

当时就能定下来能理赔多少吗

追答

你把以上手续带过去,只要是合理费用(道法规定项目及额度)基本马上可以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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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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