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特殊工种退休相关规定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认定是以档案记载为准。根据社会保险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是原国家劳动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二是必须在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三是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经历有原始记录。四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如下:(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第四条 特殊工种岗位原始材料留存制度。对职工原始档案中特殊工种工作经历记载不清楚或不完整的,经办人员应告知单位或本人提供能够证明相关经历情况的原始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新提供的原始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定,经认定有效的原始材料复印件应存入退休人员档案。
第五条 延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备案制度。对符合延迟退休或延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和管理层级,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用人单位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备案表》,职工在备案期限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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