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和新农合可以一起报销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我国目前的社会养老保险有三种形式,即新农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农合的全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只是社保中的一种,只能同时拥有一种。社保和新农合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因为国家规定所有人都不能重复参加两种医保,所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保险不能同时并存。但在购买社保和新农合之后可以参加商业保险的保障福利,它和国家的公益性保障所有区别,是以商业为目的的盈利性保障。社保里的医疗保险因为有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定期会有费用划入,所以看门诊时,一般都是用账户里的钱,用完后超过1500以上的才报销,而新农合在乡镇医院门诊方面就可以在门诊上可以报销2040,但是有限额。而且一年一参合,参合本年度享受的报销。所以我们更要注意的是不论是医疗保险还是新农合在报销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而且报销时只收发票原件,不要复印件,所以,如果交了两份保险,必定浪费了其中一个,所以得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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