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事拘留最长多长时间

公安刑事拘留最长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十日。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最长为十四日。
法律分析
拘留时间: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所以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十日。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检察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所以,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最长为十四日。3、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逮捕时间可以最多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所以在此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已经批捕并进行了侦查阶段,家人没有得到通知,可能存在有碍于侦查的情形不宜通知其家属或亲属。根据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37天(包括检察院的7天审查期)。如果刑拘40天还没有收到逮捕通知书,办案单位也没有放人,这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办案单位说明原因,否则,有权向检察院投诉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 1.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批准程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检察机关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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