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汽车在路口正常直行,横向一个电动车闯红灯,导致两车相撞,我的车从左保险杠至左后车尾均被撞坏,

电动车车主头部撞个包,电动车基本报废,交警过来处理的结果是,让我走保险,赔他几百块了事,然后将我认定为主责,电动车是次责,1个多月之后,电动车车主打电话说他已经好了,但是让我赔他点医药费和工资,(我的车的维修费是4000块,保险公司根据主责赔付了我70%的维修费,另外30%我就自己认了,也不打算找他了,可谁承想现在又来这事)现在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还望各位帮忙!

交警的处理是为了减轻你的损失,因为正常认定肯定是对方责任,电动车又无保险,当事人不一定会赔付你。但是当时你认了主责,为什么不跟对方签协议,现在对方依据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向你索要赔偿也是合理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向交警队申请行政复议(时限已过了)或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重新认定事故责任。这样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你修车费,如果法院改判事故责任认定对方责任,你也就不必要再负责他的费用。
很麻烦,还是找交警队协商一下,请求他们调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