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局,税务总局,公安部有允许连锁经营的红头文件吗?

如题所述

连锁经营是一种经营方式,法不禁止的就是可以经营,无需要某些部门许可才能经营。在依法治国的时代,靠红头文件来规定那些能经营,哪些不能经营,那么这个红头文件本身就是违法。追问

我看到的是打击传销的明文规定,那就是说,连锁经营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吗?

追答

“传销”与“连锁经营”是两回事,不要混为一谈。

追问

那你知道连锁经在营的前身是什么名称?

传销和连所的本质区别在哪?如何区分?

追答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1]          通俗的来说,以销售或推销货品为名义,通过诱惑,拉人入会,收取入会费,为主要盈利途径的行为,即为传销。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追问

可它们都是采用的五级三晋制,请问您又如何去判断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呢?谢谢。

追答

当然也有打着合法的“连锁经营”招牌,干着违法的“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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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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