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并非所有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这句话?

如题所述

按照我国行政法学上的行政主体理论,一般来说,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活动并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组织。一般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必须在行使自己享有的行政职权过程中才能成为行政主体。换句话说,在行政法律关系当中,行政机关必须要作为行政权的行使者,它才是行政主体。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不是行使行政权的一方,或者,行政机关处于其他的法律关系当中,则行政机关就不是行政主体。
而且,行政机关中不具有对外直接作出行政活动的行政职权的,就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举例来说,工商管理部门要盖办公楼,需要土地管理部门许可,这构成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其中,土地审批许可是行政权的运用,所以土地管理部门是行政主体,而工商管理部门虽然是行政机关但不是行政主体,而是行政相对人。
再举例说,行政机关向商场、企业购买办公用品,是民事法律关系。此时,行政机关就不是行政主体。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