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关于此问题 我们得从二十四的由来和定义谈起
南诏国不写进24史主要原因如下
24史是正史,而史书未经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可见元朝统治者在编史书时没有将南诏以及大理历史当作正史。
由下面编史人名表我们可以清楚了解到,史书通常都是由下一个朝代来编制上一个朝代的历史的,当朝当代很少写自己本朝的历史的。
因而得出结论,上一个朝代能否被承认为正史,其决定权在下一个朝代的统治者手中。
而一般正史被确定后,后人就不会再更改其地位。
由此可见南诏历史是不被后来的统治者承认为正史的(至于为什么不被承认嘛,想想看南诏是被大理取而代之的,而大理是元朝比较轻而易举灭掉的其中一个小国,比它繁华富强的又被灭的国家多的是,莫非元朝得为个个都编史?这当然不可能,因而南诏及大理的历史就被晾在一旁了)
二十四史是我国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总称。即:
《史记》(汉·司马迁)
《汉书》(汉·班固)
《后汉书》(南朝宋·范晔)
《三国志》(晋·陈寿)
《晋书》(唐·房玄龄等)
《宋书》(南朝梁·沈约)
《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
《梁书》(唐·姚思廉)
《陈书》(唐·姚思廉)
《魏书》(北齐·魏收)
《北齐书》(唐·李百药)
《周书》(唐·令狐德棻等)
《隋书》(唐·魏征等)
《南史》(唐·李延寿)
《北史》(唐·李延寿)
《旧唐书》(后晋·刘昫等)
《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
《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
《宋史》(元·脱脱等)
《辽史》(元·脱脱等)
《金史》(元·脱脱等)
《元史》(明·宋濂等)
《明史》(清·张廷玉等)。
“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称即专指“二十四史”。按《四库全书》的规定,正史类“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经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
二十四史总共3249卷,约有4000万字。它记叙的时间,从第一部《史记》记叙传说中的黄帝起,到最后一部《明史》记叙到明崇祯17年(公元1644年)止,前后历时4000多年,用统一的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二十四史》的内容非常丰富,记载了历代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事迹。
二十四史,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三国时期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国志》,称为“前四史”。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后来又出现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
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后来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钦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脱稿,民国十年(1921年)大总统徐世昌以《新元史》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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