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是不是债务就不用还了?

我开个公司,借大量钱,可劲造花,造完了就说投资赔进去,然后宣布申请破产,是不是我就白赚了?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1)按照你注册资金金额支付,然后可以申请破产,不然抽逃注册或者虚假注册公司资金也是要坐牢的,而且要你个人财产赔付。2)如果是你公司欠的,是这样。3)所谓的有限也就是以你们当时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会追究到其他个人财产,但若其设立公司时有虚假出资的情形则可以追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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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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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0

企业破产后申请破产保护是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以便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不是不需要清偿债务,企业破产后成立清算组,对债务进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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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6

怎么可能,破产的时候对于债务会一并处理的。

1、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3、如果你开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你承担的确实是有限责任,但是法律有一项制度是法人的人格否认,又称为揭开法人的神秘面纱,就是特定情况下否认公司的独立地位,公司股东的财产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法人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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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01-01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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