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浙江大华是民企。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2)18号文批准,由杭州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傅利泉、陈爱玲、朱江明、刘云珍、陈建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以截至200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080万元按照1:1的比例折合股本1,080万股。2002年6月18日,股份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80万元,注册号为3300001008760。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特征
具有企业的基本特征
(1)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它是由多数人组成的组织体;
(3)依法设立,法律确认其一定权利义务。
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如定义中所指出,它的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其全部资本或主要股份归国家所有。这同其他全部或主要由民间社会(组织与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