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局滞留时间三小时够上拘留吗?

因为我在2019年12月12日向根河市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公安局只是电话告知我的案件不够国家赔偿。我要求公安局给我出书面决定书。公安局就是不给出。一直拖延到7月份某日。我在公安局等一天局长没有等到。晚上下班后。我一直等到8点20分。局长派第三派出所通知我第二天接待我。并送我回到宾馆。第二天。副局长接待我还是让我等。我又等待一个月还是不给出决定书。我就竹鸡上级公安局反应。上级公安局转办下来。等接我回来后。根河市公安局以着滞留三小时强制拘留我10天。合法吗?

应等待按公安局规定去找。你可能行为过激上访。对公安局的各方面影响不好。生气说话就会尖锐不好听。长时间在公局逗留。影响工作。所以才会拘留你。你属于在公安局滋事。有理变成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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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6
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觉得公安机关对自己的诉求权益有异议时有权利逐级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你在公安机关滞留三小时。并没有妨碍公务的举动。我认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直接向检察院控申办公室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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