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满后,若一方无法到场,需另行申请,不管是因为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离婚申请都会撤回。如果双方坚持离婚,都要二次申请,而且二次申请还会有30天的冷静期。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第1077条第2款规定的30日离婚冷静期制度正式实施。离婚登记程序中的离婚冷静期程序只适用于双方协议离婚。根据制度规定,离婚者需要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提交申请后会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满后,在之后的30天内,如果双方没有一起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也就是其中一方无法到场,不管是因为反悔的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离婚申请都将被撤回。如果双方还坚持离婚,需要再次申请。再次申请离婚的时候还是会有30天的冷静期,不会因为你已经申请过一次离婚而去掉冷静期。其实,如果其中一方未到现场办理离婚,那么可以去法院调解离婚。
有些人在30天冷静期内可能会重新考虑一些问题。虽然他们在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的时候,已经针对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有了协商。不过,因为冷静期的时间比较长,期间可能会发生一些变数。那么冷静期也是给予大家更多的时间考虑,避免出现一些财产纠纷等问题。在正式签署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都是可以协商变更的。如果协商结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离婚申请也可以撤回。
其实,新的离婚政策确实会降低离婚率。有些夫妻可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离婚,30天冷静期并不能改变什么。但是对于有些人,冲动离婚对两个家庭带来的伤害还是非常大的。经过一个月的冷静,相信能够相扶到老的人还是会选择继续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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