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在成都一家火锅店上班 应该是在2007年9月10日开始。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签定合同,没有买社保。过年期间我就给我们经理说过我要辞职,但是到现在公司以没有招到人为由还不让我走,可我家里真有有些事情要这几天就回家,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即时解除劳动关系么?请大家帮帮我! 问题补充 2010-03-28 10:36
哦,我主要是想辞职,不想在这里做了。可他们不放人,我都是给逼的啊。在这里上班两年多了,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感情,哎,可我没办法啊。问题补充 2010-03-28 10:38
要证明我是那里的员工,我觉得还是比较好证明的。我的工作牌,工作服都在我这里,还有跟经理的谈话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