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即时解除劳动关系么

是这样的,我在成都一家火锅店上班 应该是在2007年9月10日开始。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签定合同,没有买社保。过年期间我就给我们经理说过我要辞职,但是到现在公司以没有招到人为由还不让我走,可我家里真有有些事情要这几天就回家,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即时解除劳动关系么?请大家帮帮我! 问题补充 2010-03-28 10:36
哦,我主要是想辞职,不想在这里做了。可他们不放人,我都是给逼的啊。在这里上班两年多了,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感情,哎,可我没办法啊。问题补充 2010-03-28 10:38
要证明我是那里的员工,我觉得还是比较好证明的。我的工作牌,工作服都在我这里,还有跟经理的谈话录音。

  当然可以!QQ给你解答了吧?

  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可以HI我!

  法律依据: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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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及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侵犯劳动者权利。不然,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2个回答  2010-04-08
没签合同本来就是违法的 由于他们的违法在先 你可以随时走人 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 你要看这家火锅店的注册资金有没有达到仲裁的标准 厦门这的标准是100万才受理 我不知道其他地区是不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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