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课上的演讲

给个有点意义的话题,可以的话内容也给我,不必太长...
话题越偏越好,大家都知道的多没意思啊...我是高二的

有意义的话题?!还是偏的?!那估计只有野史有记载啦!哈哈!
要想有意义!我认为最好是从当代人普遍认同的,但是在真是的历史中并未发生的。这方面入手由普遍性上升到特殊性!这样的矛盾冲突讨论起来岂不是更有意义?!
现在我就举个大家都知道的历史故事: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为历史翻案)
核心提示:历史上著名的秦火焚书,后世多持恶评。然而,在附和过往那些骂声之前,我们有必要详细了解有关焚书的种种细节和实际后果。夸人要夸到痒处,骂人则要骂到痛处。

1、焚书令

针对淳于越封建诸侯的提议,李斯上书嬴政作答。

书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淳于越所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哉?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

至于如何禁止,书中再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者,以吏为师。”

书上嬴政,嬴政批道,可。意思就是,我看行。

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秦火焚书了。对于此举,后世多持恶评。然而,在附和过往那些骂声之前,我们有必要详细了解有关焚书的种种细节和实际后果。夸人要夸到痒处,骂人则要骂到痛处。知己知彼,方能百骂不殆。倘一闻焚书二字,也不深究,便即拍案而起,破口大骂,作激愤声讨状,窃以为不免“操”之过急。

首先,从李斯的视角看去,焚书有它的逻辑必然性。在李斯的上书中,对淳于越请求分封之事,只用了“三代之事,何足法哉”八个字,便已驳斥一尽。随即,将淳于越之流定性为“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而像淳于越这样的人,所在多有,“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人之所学,则是源于书本,因此,禁书乃至焚书便是斩草除根的应有之义了。
古人竹简刀笔,著书匪易。不比今日,每年都有数十万种著作出版面世,借用叔本华的话来说,还都是些“内容丰富、见解独到、而且全是少不得”的著作。这也就决定了,帝国焚书的品种不可能太多,大致为:

一,史官非秦记者,即六国之史记,以其多讥讽于秦。

二、诗书、百家语。尤其诗书,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仓库。烧之等于缴械,看尔等还怎么援引去。

需要特加注意的是,从李斯的上书可知,当时帝国所有的书籍,包括明令烧毁的在内,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备份。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2、焚书辩

对帝国的这一举措,清人刘大魁的解释是,“其所以若此者,将以愚民,而固不欲以自愚也。”而在我看来,帝国将这些禁书善加备份收藏,并不以悉数销毁为快,除去不欲自愚外,也应存有一种责任心和长远考虑。好比我们都知道,天花病毒曾经肆虐了几个世纪,夺去了数千万人的生命,给人类带来巨大而深重的灾难。尽管如此,人类却也并没有将天花病毒彻底销毁,让它永远消失于地球,而是分别在莫斯科和亚特兰大的两个实验室里保存了少量样本,以备研究,或应对任何人力无法预测的不时之需。

至于民间,如果私藏禁书,抗拒不交,后果又会如何?答曰:“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也就是说,将接受黥面和输边筑长城的处罚。在今天看来,这样的后果无疑是严重的,但在刑罚严酷的秦国,这却算得上是轻罚了,并不严厉。而且,这样的处罚还是在藏书被官府发现的前提之下,如果未被发现,自然也就不用追究。

由此可见,在当时的禁令中,焚书并非第一要务。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犹有未烧书。李斯和嬴政自然也明白得很,焚书哪能焚得尽!焚书只是一种手段而已。且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我们会很奇怪地发现,偶语诗书的罪罚,居然远比私藏诗书的罪罚为重。私藏诗书不过黥为城旦,偶语诗书却要弃市掉脑袋。再加上罪罚更重的“以古非今者,族”这一条,可以判断,禁令的最大目的,是禁止民众议论当今政治,其次是禁止民众讨论古代政治。归结为一句话:禁止议论政治。庶人不议,然后天下有道,这大概就是禁令背后的逻辑依据吧。

焚书自然是不对的,不好的。但对帝国而言,言论窒息、万马齐喑才是最恐怖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自古以来,防川有两种方法。一是封堵,鲧便是采用此一方法,结果洪水越发肆虐,自己则被帝尧派祝融杀于羽郊。二是疏导,鲧的儿子大禹,则是采用此一方法,最终治水成功。

为帝国之久远计,理应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言论自由,从而有疏导之效,收善治之功。以我所见,当以北宋朱弁《续骫骳说》中士气一条,倡此论最为精妙,姑录于下:

一身之盛衰在于元气,天下之盛衰在乎士气。元气壮则肤革充盈,士气伸则朝廷安强。故善养生者使元气不耗,善治国者使士气不沮。欲元气不耗,则必调饮食以助之,而咽喉者,所以纳授饮食也。欲士气不沮,则必防壅蔽以达之,而言路者,所以开导壅蔽也。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远近虽殊,治道无二。

再回到焚书,其对古籍造成的损失究竟有多严重?时至今日,已经很难作出确切判断。《史记.六国年表》云:“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王充《论衡.书解篇》云:“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这两条记载表明,至少在汉代,古籍中的精华部分——诗书诸子,都还完整地幸存了下来。

另一方面,由于所有的古籍都在宫廷留有备份,只要秦国不灭,可想而知,这些古籍便将一直完好地留存下去。然而,诸多古籍湮灭无踪,后世永不得复见,这却要特别感谢我们的项羽先生。

众所周知,项羽先生不爱读书,生性暴戾,伊攻入咸阳之后,首先是屠城,然后搜括金钱妇女,临去再是一把大火,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帝国的珍贵藏书,就此付之一炬。可怜唐、虞、三代之法制,古先圣人之微言,最终只化为若干焦耳的热量而已。

所以,刘大魁作《焚书辨》,毫不客气地指出:书之焚,非李斯之罪,实项羽之罪也。

单就秦国焚书而言,其所引起的实际损失,可能也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严重。《汉书.艺文志》所载677种著作,其中约有524种,即77%,现在已不复存在。这个事实说明,汉以后的几个世纪,特别在印刷术流行前,文献损坏所造成的总的损失,也许甚至大于秦代的焚书。因此,可以想象,即使没有焚书之事发生,传下的周代的残简也不可能大大多于现在实际存在的数量。

3、历代焚书简史

关于焚书,李斯并非始作俑者。前此,孟子有云:诸侯恶周礼害己,而皆去其典籍。《韩非子》也云:商君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

到了后世,焚书更是屡见不鲜。

隋人牛弘作《上表请开献书之路》,历数书之五厄(不解何故,漏却项羽):

秦皇驭宇,下焚书之令。此则书之一厄也。王莽之末,长安兵起,宫室图书,并从焚烬。此则书之二厄也。孝献移都,吏民扰乱,图书嫌帛,皆取为帷囊。所收而西,载七十余乘,属西京大乱,一时燔荡。此则书之三厄也。刘、石凭陵,京华覆灭,朝章国典,从而失坠。此则书之四厄也。周师入郢,萧绎收文德之书,及公私典籍,重本七万余卷,悉焚之于外城,所存十才一二。此则书之五厄也。

明人胡应麟着《少室山房笔丛》,在牛弘所论五厄之外,再增补五厄,列为“十厄”:

隋开皇之盛极矣,未几皆烬于广陵;唐开元之盛极矣,俄顷悉灰于安史;肃代二宗洊加鸠集,黄巢之乱复致荡然;宋世图史一盛于庆厯,再盛于宣和,而金人之祸成矣;三盛于淳熙,四盛于嘉定,而元季之师至矣。然则书自六朝之后,复有五厄。

到了满清,大兴文字狱,倒霉的便不仅是书,更包括了著书者和藏书者。因触犯忌讳,生者凌迟杖毙,诛灭三族,死者剖棺戮尸,挫骨扬灰,如此案例已是不胜枚举。仓颉造字而鬼神哭,莫非鬼神早有先见,知有满清之劫,故而预为号恸乎

文字狱之兴起,正值所谓的康乾盛世,持续近百年,时间之长,祸害之烈,株连之多,处罚之惨,力度之大,实属空前。

仅1772至1788年的乾隆文字狱,所列的2320种禁书和其他345种部分取缔的书中,只有476种幸存,不到所列数的18%,而这还是发生在印刷术业已普及的情况之下。

满清在焚书禁书之余,却也修书,即《四库全书》。然而,这其中又有猫腻。说起来,他们用的也是春秋笔法,寓褒贬于字里行间。但他们褒的都是谁呢?不仅他们自己,连过去的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等,也一并褒赞在内。八杆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他们何必做这份人情?原因很简单,他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那就是对华夏而言是异族,是侵略者。而在编纂过程之中,对那些反映民族矛盾、民族压迫和汉民族战斗精神的作品,则是尽量摒弃和抽毁,对于不能不收录的名家名作,则大肆篡改。比如,岳飞《满江红》的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经过删改之后,变成了“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

对此,鲁迅先生曾评价道,“单看雍正乾隆两朝的对于中国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够令人惊心动魄。全毁,抽毁,剜去之类也且不说,最阴险的是删改了古书的内容。乾隆朝的纂修《四库全书》,是许多人颂为一代之盛业的,但他们却不但捣乱了古书的格式,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内廷,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面,也曾经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于是有叹,“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

相对于原始的火烧而言,这岂不是更高层次上的焚书吗?

如契呵夫所言,别人的罪孽,并不会使你变成一个圣人。尽管干过焚书之事的远非李斯一人,但这并不足以成为给李斯开脱的借口。李斯的焚书,开了皇权政府赤裸裸地扼杀民众思想的先河,不仅在当时酿下了严重后果,也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心理影响。
4、坑儒的由来

说到焚书,人们马上就会联想到坑儒。坑儒发生在焚书的次年,即嬴政三十五年,其由来是这样的:

且说六年之前,嬴政狂热地迷上了仙人和不死神药,四处笼络和招揽术士,酬以重金,资助他们为自己去寻访仙人和不死神药。前后几次寻访,都以失败告终。嬴政并不气馁,资助的规模和力度反而越发加大。

于是乎,在术士的小圈子内,交口传递着这样的消息:此处皇帝傻,钱多,速来。一时间,满世界的术士云集咸阳。嬴政倒也是多多益善,来者不拒,只要术士提出一个idea,马上就能圈到一笔庞大的经费。嬴政心中清楚,这四方奔来的术士,泰半都是南郭先生,可是没关系,他不在乎这些钱。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广种而薄收。

然而,一晃眼六年时间过去了,连仙人和不死神药的影也没见着。术士们不免心虚起来,事已至此,不管好赖,总得给嬴政一个交待。术士们也不傻,自然不会老实承认道,世上本没有仙人和不死神药,因为我们术士多了,所以就有了。他们可不想砸了自己的饭碗,他们还想继续从事这份无本万利的职业,于是行起缓兵之计,将失败的责任推到嬴政身上。

术士卢生向嬴政汇报道,臣等之所以屡次求仙人和不死神药而不得,是因为有恶鬼从中作祟。陛下应该忘记皇帝的身份,将自己打扮成普通人,以避开恶鬼。避开了恶鬼,则真人自至。陛下也不能处理国事,不能接触朝中大臣,否则就不能恬倓,为真人不喜。陛下所居之宫,亦不可让任何人得知。陛下做到了这些,就一定可以得到不死之药。

卢生这一番堂皇的理论,未尝不是一种自脱之术。让嬴政放弃权力,远离国事,与世隔绝起来,这个要求未免高得有些离谱。按卢生的想法,最好就是嬴政知难而退,不愿配合,然后求仙这事就这么自然而然地黄掉。无奈,嬴政已是走火入魔,真信了卢生的话。为了成仙不死,这点代价算得了什么!

嬴政诚意十足。他首先放弃了“朕”这一皇帝的专用自称,改而自称真人。又按照卢生的建议,将咸阳二百里之内的宫观,以复道和甬道相连,每个宫观之内,皆充以帷帐钟鼓美人,以乱人视听。行踪所到之处,胆敢泄漏者,罪死。

帝国的政务处理,照旧在咸阳宫内进行,只是嬴政不再出席。群臣奏事,则对着空空的皇帝宝座,仿佛是在对着蓝幕表演,煞是考验他们的演技。

某日,嬴政驾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李斯车骑甚众,心中大为不快。有中人悄悄转告李斯,李斯于是轻车简从。嬴政知道后大怒,道:“此中人泄吾语。”寻找泄密者,无人应承。于是诏捕当时所有在身边的人,一律杀之。从此之后,再无外人得知嬴政的行踪。

嬴政此举,虽未必是冲着李斯去的,却也让李斯的面上很不好看。而在那些术士们看来,嬴政为了成仙,连丞相李斯,他最亲密的战友,都不惜翻脸,可见其对成仙的认真和执着。

嬴政越执迷不悔,给术士的压力则越大。如果一旦嬴政意识到自己被骗,则他将要展开怎样的报复!要知道,嬴政可不是《皇帝的新衣》里面那个笨蛋皇帝,他是绝不会吃哑巴亏的。

那些先知先觉的术士,开始惶惶不可终日。这次是蒙混过关了,可下次呢?再这么欺骗下去,迟早要出事,而且一出必是大事。富贵诚可贵,性命价更高,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5、所坑实为术士

最早开溜的术士是侯生和卢生。荒谬的是,临走之前,两人还煞有其事地来了一场技术探讨,得出嬴政求仙必然不能成功的结论。而这段谈话,也不可思议地被史册记载了下来:

侯生和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赐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每日批复表笺奏请,重达一百二十斤,不满不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

且说侯生和卢生二人亡命而去,嬴政的愤怒是可想而知和无可指责的。别人逃跑也就罢了,可偏偏是你们两个!要知道,我豢养的术士虽多,却独独对你二人最寄厚望。凡你们所求,无不应允,凡你们所欲,无不得到。我何曾亏欠过你们?我何曾让你们作难?试问,我还需要做些什么,才能让你们更加满意?可是没用,可是你们还是要逃!你们当我是什么,一个可以愚弄在股掌之间的冤大头吗?

说起来,侯生和卢生这两人也确实不地道,光顾着自己逃命,却浑然不顾那些还留在咸阳的同行们的死活。果不其然,他们刚逃走没几天,一场灾难就开始降临在他们的同行身上。

嬴政一声令下,还没来得及逃离咸阳的术士们被悉数缉拿归案,关押一处,先由御史宣读诏书。诏书曰:

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然而,韩众入海求仙,一去再无音讯。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冀望极深,数年来却毫无所献,徒奸利相告日闻,欺吾仁厚而不忍责罚也。今卢生等不思图报,乃亡命而去,又复诽谤于我,以重吾不德。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

诏书宣读完毕,接着就是要老实交待问题了。严刑拷打之下,诸生为求自免,互相揭发,乃至不惜编造,牵引诬告。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于咸阳,使天下知之,以为警戒。

此一事件,后世往往和焚书并列,合称为焚书坑儒。但究其原委,所谓坑儒,本只是对良莠不齐的术士队伍的一次清理整顿而已。这被活埋的四百六十余人,乃是候星气、炼丹药的术士,并非儒生。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也有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可见,根本就没儒生什么事。

那么,坑术士又是在何时开始被误传为坑儒的呢?

6、坑儒考

首先提出坑儒的,是在东晋年间。梅颐献《古文尚书》,附有孔安国所作的《尚书序》,其中有云:“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这时,坑术士第一次被变性为坑儒。后来,随着《古文尚书》被定为官书,坑儒的说法于是沿袭下来,遂成定论。

对于梅颐所献的《古文尚书》及孔安国所作《尚书序》,前人多有辨疑,到了清代,其伪书的身份已成盖棺定论。

伪造者虽千差万别,心态却完全一致,那就是莫不希望以假当真,成功蒙蔽世人。譬如,造假书画的人,在造假完毕之后,总会不惮辛苦,再伪造出名家的印章和题跋,以标榜名家品鉴,流传有绪。《古文尚书》的伪造者虽已不能得知,但其心态却也同样如此,所以才会多伪造出《尚书序》来,并假托在孔安国名下,以形其真。

伪造者将坑术士改为坑儒,其实也只是为了引出下句“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从而表示《古文尚书》其来有自。考其最初用意,大概也只是欲售其伪,并无心向嬴政泼脏水。后世却据此将坑儒判为铁案,想必是大大出乎其意料之外的了。

作为掌握了主流话语权的儒者,他们也无意纠正这一错误。一方面,他们高唱复古师古之调,另一方面,他们却又深谙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道理,只要历史有利于当下,则其真伪又有什么要紧的呢?

从理智上,他们也许怀疑坑儒是否确有,但从利益和感情上,他们却宁愿相信坑儒是为必有。

坑术士变成了坑儒,对他们无疑是有利的。这样一来,嬴政就成了一个负面典型,可以被他们经常拿来念叨,他们念叨的目的,还是不外乎给当时的帝王听。你看,嬴政就因为坑了儒生,帝国迅速土崩瓦解不说,还落下了千古骂名。所以,陛下英明,不用微臣再多提醒……

坑术士变成了坑儒,也可以满足他们的感情需求。这倒不是说他们患有“被迫害妄想症”,而是他们作为一个群体,要维持自己的团结和信仰,除了圣贤经典之外,同样需要一些殉道者,一些圣徒。而话语权在握,自然可以为本群体追认烈士,即使这些烈士并不存在,那也可以通过修改史料创造出来。而有了这些殉道者的存在,他们这一儒家群体也就添加了无限的荣耀和光辉。

儒者将坑术士揽到自己头上,心安理得地将自己打扮成受害者,并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安慰。如果你说坑的其实不是他们,他们一准得跟你急,你干吗不坑我们儒生,你瞧不起我们还是怎么的?

然而,恕我直言,在当时嬴政的心目中,儒生的地位的确远不如术士高。儒生只会以古非今,而术士却可以让他成仙不死,两者的重要性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以儒生当时的地位,也根本不可能引得嬴政如此大动肝火,痛下杀手。

当然,自汉以来,儒家的地位迅速提高。时至今日,儒依然作为一个褒义词而存在。比如说儒商,虽实际是商,却也得把儒摆在商前面,以便附庸风雅。然而,儒商这词,其实和后现代这类词一样,纯属胡言乱语,不知所云。儒商不两立,要么就儒,要么就商,焉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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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9
文字狱
1.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胤禛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雍正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胤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胤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的重臣,没有他二人,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2.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雍正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雍正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雍正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雍正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雍正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雍正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雍正“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雍正心血来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3.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雍正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4.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5.裘琏戏笔之祸
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胤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

6.“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第2个回答  2010-03-28
外蒙古是如何被分裂出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4-10
马可波罗的故事,我就是演讲这个,还得了满分。 查百度百科:马可波罗,然后按照自己的语言讲述一下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0-03-28
王安石改革对北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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