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质概念的限制新

如题所述

概念的限制和概括只能在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之间进行。

概念是揭示同类事物本质特征的思维形式。

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外延,由外延较小的种概念推演到外延大的属概念的逻辑方法。简单点说,概括就是从小到大,符合特征的对象变多。

概念之间的关系:

1.全同关系:

全同关系亦称为同一关系。对于任意两个概念A、B,如果它们的外延完全相同(即所有A是B,并且所有B是A),那么两者之间就具有全同关系。简而言之,两者之间名称虽不同,但指称的事物是一样的。

2.全异关系:

对任意的两个概念A、B,如果A的外延与B的外延完全不相同( 即所有的A不是B,所有的B不是A),就称A和B之间具有全异关系。全异关系分为矛盾和反对两种关系。矛盾关系是指A的外延与B的外延完全不相同,并且A与B的外延之和等于其所属概念的全部。

3.交叉关系:

对任意的两个概念A、B,如果A的部分外延与B的部分外延相同,A的部分外延与B的外延不相同,B的部分外延与A的外延不相同(即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就称A和B之间具有交叉关系。

4.包含关系:

对任意的两个概念A、B,如果B的外延完全在A的外延之中,而A的外延只有部分与B的外延相同(即所有的B是A,而且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就称概念A与概念B之间具有包含关系;概念B包含于概念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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