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计算起止时间

如题所述

滞纳金计算起止时间是申报纳税期截止之日的次日。
滞纳金计算的起止日期对偷税行为加收滞纳金的计算起止日期为,从税款当期应当缴纳或者解缴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缴纳或者解缴之日止。
对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宜在纳税人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中报表之后进行,这种检查查补的税款,其滞纳金应从汇算清缴结束的次日起计算加收。
滞纳金的计算一般为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主要适用于纳税人未按时足额的缴纳税款。企业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均属于营业外支出科目,不属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交通违章需要缴纳的滞纳金是每日按罚金的3%。
滞纳金一般是指交纳款项的人逾期没有缴纳款项的,按照规定回收一定比例的金额。滞纳金具有行政强制性质,主要作用是为了催促相对人依法履行缴费义务、使国家利益免于受损。滞纳金主要包括了行政处罚滞纳金、税收滞纳金等。
滞纳金的特征是:
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
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
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
税滞纳金缴纳之后,列入营业外支出。
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纳税帐户
月底进行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以下十种情形加收滞纳金:
1、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2、追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3、偷、抗、骗税应加收滞纳金;
4、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5、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7、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税款滞纳应加收滞纳金;
8、企业清算所得税逾期应加收滞纳金;
9、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应加收滞纳金;
10、代理人经信息交换认定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补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以下十四种情形不加收滞纳金:
1、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2、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3、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
4、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5、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6、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
7、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不加收滞纳金;
8、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不加收滞纳金;
9、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10、双定户申报缴纳高于定额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11、因地震灾害不能按期而延期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12、豁免历史欠税不加收滞纳金;
13、进入破产程序滞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14、利用世-行贷款进口设备进口税不加收滞纳金。
综上所述,不适用行政强制法关于“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的规定,不存在是否超出税款本金的问题,如果滞纳金的加收超过税款本金,仍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以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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