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女孩跳楼自杀事件责任在谁?

如题所述

看到甘肃女孩跳楼自杀了的整个事件已是事情发酵的第二天,去看了那个视频,然后喉咙就像被呃住了,不敢说话,怕声音是哽咽的, 想知道更多的小伙伴跟情感小编 来了解一下吧。

一、甘肃女孩跳楼自杀事件

去年6月20日下午,一名甘肃庆阳市的19岁女孩李某奕,因被班主任吴永厚猥亵引发严重的痛苦症,且司法程序无果,在百货大厦8楼跳楼自杀了。女孩掉下去那一刻,消防员撕心裂肺的绝望呼喊让人心酸。当地宣传部工作人员称,女孩曾自杀过几次,被消防员救下。当天消防员冒生命危险抓住女孩的手,但她把手拉开了,“消防员就是很难受,今早来说话声音都有点哽咽”。

在很多人看来,涉事者禽兽班主任、为了名誉包庇班主任的校方、冷血无情的围观群众都等同于参与了一场“谋杀”,摧毁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2016年夏天,在读高一的小李上课期间突然感到胃痛不适,于是向老师请假独自返回宿舍休息。50多岁的班主任吴永厚听闻后,马上赶去小李的宿舍关心慰问。然而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班主任吴老师的慰问竟然变成丧心病狂的禽兽行为跳楼自杀了。如果不是门外突然有人敲门,那后果无法想象。

小李思前想后,决定还是要告发吴永厚,希望还自己一个公道,也不让其他女同学受到伤害。可是,小李先后找了一位任课老师和教导主任,他们想到吴永厚和学校高层的关系好,拒绝了小李!2016年9月,小李被确诊为痛苦症。诊断书上显示有明显PTSD症状,确认为受到心态创伤后产生的应激障碍。无奈之下,小李最终选择了报警。

然而,吴永厚在接受检察院问询时却辩称他那天强吻、碰头、上下乱摸的行为只是确认下小李有没有发烧感冒!检察院最终还是认为吴某的行为轻微,且无法证明猥亵与李依依痛苦症有直接关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回到学校后,小李成为了同学眼中的怪人,同学嘴中的精神病人,吴永厚对此女孩强奸未遂、而检察院对此事件傲慢对待、校方为了维护名誉包庇此事,是导致小李患病和女孩跳楼自杀的根本原因。

二、社会心态学与怂恿跳楼自杀

1、去个性化:包括个体责任感的丧失对团体行为敏感度增加。个体的自我认同被团体认同所取代,个体越来越难以让自己的行为与自己的内在道德准则相一致,从而做出自己平时不愿做的反社会行为。

2、社会传染:激动的人群倾向于有相同的认知和行为,个体的情绪可以传染给群体,此时,即使成员做出错误的行为,其他人也会倾向于效仿他,社会传染是因为正常控制机制的崩溃及道德意识,价值系统,社会规范不再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

3、责任分散:一个人在单独行动时,往往能从道德伦理和社会规范的角度考虑自己的行为,尽量避免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的惩罚,而当个体处于一个群体中时,整个事件的责任被分配到每个人身上,每个人所承担的责任就很小了,所以不太担心受到过多的谴责和惩罚。

4、自我意识降低:人们的行为通常受道德意识价值系统及所习得的社会规范所控制,但在群体情境中,个体的自我意识会失去这些控制功能,个体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群体的一部分,跳楼自杀了这使得个体觉得没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不顾及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做出反社会行为。

5、匿名性:由于匿名群体中的个体,认为自己及其行为不会被发现,十分隐秘安全,这样就助长了个体的反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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