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诽谤我,我可以告他吗

如题所述

【分析解答】

1、对方污蔑行为算诽谤,已经侵犯了名誉权,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恢复自己的名誉,让对方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那就可以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2、民事诉讼流程:

(1)一审程序:

   ①原告起诉;

   ②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③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④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⑤法庭调查;

   ⑥法庭辩论;

   ⑦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⑧判决宣告。

(2)二审程序:

   ①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③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④法院受理、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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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19
被人诽谤当然可以告他,可以起诉要求诽谤者为自己恢复名誉;停止诽谤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对方的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诽谤罪,被诽谤的一方可以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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