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我,没有住房 想找村里要宅基地自己盖房 可村妇联说,离婚的女人都不给,

现在仅有的一点生活费都被前夫骗去了,想出去找工作,又不敢离开他家,怕他更不还钱,可他却找茬打我,挑唆他父母来赶我走,还因打我把电脑摔地下而叫来警察,说是我要砸他的家想逼走我,因为孩子一直是我在帮他照顾,生活,学习,教育,从孩子出生他就没管过,我是去年孩子放假时被他请回来照顾孩子,并骗走我所有的钱,又不给打欠条,因我是外地,北京没有亲人,现在我没房没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婚姻法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所以,你对现在的房屋有居住权。至于宅基地的问题,一般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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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31
你可以起诉要求男方对你履行扶助义务。
第2个回答  2010-03-31
相信自己,你想要怎样的结果,就朝哪个方向去努力,坚强一点。祝你顺利!
第3个回答  2010-03-31
这种情况你可以去当地国土监察问问,他们有可能会给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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