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预付卡发票能不能报销

如题所述

不可以直接报销,到后面实际使用的时候可以报销,但是中石化预付卡发票可以报销,通过新系统成品油发票模块开出的发票。
预充值加油卡不属于单用途的商业预付卡,也不是多用途卡。预付油费发票的账务处理是:
借:预付账款—某某加油站,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这个时候仅仅是预付账款,不可以计入费用报销的。
今后实际加油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预付账款—某某加油站。
这个时候才是通过费用核算报销入账的。
中石化预付卡发票可以报销,通过新系统成品油发票模块开出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票、卷式发票,可以作为凭证入账报销。但如果是通用机打发票开出来的,则不能再使用。但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专票,等到实际加油时再开具专票。可以开具发票,但是属于不征增值税的收入,不征增值税税收入可以开具发票是与发票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逻辑上是相悖的。不征税了何谈纳税义务。在持卡购买或兑付货物、劳务时可以理解为实收或应收,应该开具发票,但是公告却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与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没有规定不得开具发票的例外规定,没有另有规定的除外表述的上位法规定是相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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