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医疗保险范围

如题所述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是: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
因意外造成死亡,保险公司按照100%的比例赔偿保险金;如果附加意外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还应赔偿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附加意外住院津贴,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时间每天计算固定的金额赔偿住院津贴费用。
下面是团体意外险的三项保障:
1、意外医疗
因遭受意外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费用,若是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范围内的,保险金额按照80%比例进行给付。
2、意外伤残
因遭受事故意外,且因为此事故造成伤残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保险公司需要按照被保人伤残程度与赔付比例,赔偿相应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3、意外身故
因遭受事故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保险公司需要按照意外保险的条款规定,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一般来说,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意外伤害门诊、住院的医疗费,以及意外伤残、身故保险金,但如果因被保人打架斗殴、醉酒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因此,大家在投保前一定要搞明白,最好找专业的经纪人咨询。
【资料拓展】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团体意外险和个人意外险保障范围差不多,主要保障意外医疗、意外伤残、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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