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是假货犯法吗

如题所述

当发现店家给的赠品是假货时,可以按规定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赠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即为五百元。不过,对于具体赔偿的数额,建议可以找商家进行协商解决。
一、赠品是假货怎么处理
1、店家给的赠品不属于无偿赠与。实际中我们是购买了商品后,店家才给予赠品。因此,我们在进行商品交易时拿得的赠品,根本不是无偿赠与的,而是在我们履行付款义务获得的,所以是附义务的赠与。
2、对附义务的赠与可以主张赔偿。按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所以顾客自己答应店家花了钱,那么店家自然需要履行相应的承诺,即对赠品负有相应的商品责任。
3、店家需在承担义务限度内赔偿。即店家需对假货的价值进行赔偿,并且不能及于实际购买的那件商品。
二、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三、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