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办事机构是什么

中央政治局办事机构是什么

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党政军日常事务)。它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在我党的历史上,从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开始设立中央书记处。1943年3月20日,中央在政治局会议上明确提出,中央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的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此后,党的第七、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均有设立中央书记处的条款,规定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的第九、第十、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曾取消了中央书记处。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书记处。会议公报指出:“全会经过充分的讨论,决定恢复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所决定并在十年间证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书记处职权的规定与八大相同。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把中央书记处改成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以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党章沿用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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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3
中央政治局是党的中央组织和中央领导机构的组成部分。1927年4月党的五大开始设立。五大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及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并选举正式中央执行委员若干人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候补政治局委员参加政治局会议时,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正式政治局委员离职时候补政治局委员依次递补。中央政治局互推若干人组织中央常务委员会处理党的日常事务。党的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十二大以来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政治局要定期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中央政治局实行集体领导原则,中央政治局会议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必须忠实地贯彻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央政治局决定的有关中央领导机构人员变动和作出的有关党内重大问题的决定,须经中央委员会全会予以追认。
第2个回答  2010-04-23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极其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不过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中央书记处书记一般都是兼职挂靠,所以往往由中宣部、中组部、中联部、中央办公厅、中央统战部、中央党校、中央政法委、中纪委、国家机关工委,以及中共中央在外事、经济、财经、安全等领域的领导小组等机构执行政治局的决议和要求。
第3个回答  2010-04-23
中央政治局是决策机构,中央书记处是执行机构
第4个回答  2010-04-23
应该是中央书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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