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买了生效后就能进行报销。要去农村医疗合作的医院和药店买药才给进行报销,而且这个有一定的报销比例,不是100%报销,所以自己也需要掏少部分钱。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1.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
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4.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 新
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
理疗、针灸、CT、
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 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 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 儿童
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
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四、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并积极缴纳合作医疗款。
2、村委会审核并向镇合管站提交筹资花名册、筹资票据。
3、镇合疗办复查,审核合疗筹资表,向县合疗中心提出申请签证。
4、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证、盖章、登录,确认。 详情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五、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
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