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土地荒废多年怎么办?

征收的耕地荒废多年怎么办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根据这一规定可以认定,土地被征收后长期闲置是违法的。在闲置期内,应当允许农民恢复耕种。

但是,恢复耕种的主体,法律限定为“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即并非任何人都可随意耕种闲置土地,也不能在闲置土地上私搭乱建。只要原土地的耕种人的耕种行为不影响用地单位的建设施工,其耕作成果就应当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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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6
政府要征收土地,就应当对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受益权人进行补偿,因此叫征地补偿吗?然后无论是荒废的土地,首先要看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谁?如果是承包到村民个人,那么就要对村民个人进行征地补偿,如果干净的食物权还是在村集体里面,那么正集体就是一个被征收安置对象,获得的征收补偿,应当由全体村民小组进行共享。荒地和耕地补偿一样,只是荒地没有青苗补偿,如果不是个人的是村里的地,那么补偿款就被村里拿走了,这个和拆迁房屋不一样,拆迁房屋是按平方,这个是按“亩”补偿的,补偿多少没有具体标准。
第2个回答  2020-12-23
政府要征收土地,就应当对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受益权人进行补偿,因此叫征地补偿吗?然后无论是荒废的土地,首先要看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谁?如果是承包到村民个人,那么就要对村民个人进行征地补偿,如果干净的食物权还是在村集体里面,那么正集体就是一个被征收安置对象,获得的征收补偿,应当由全体村民小组进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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