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74-2法律监督

如题所述

在化妆品领域,欧盟早在1976年通过指令76/768/EEC就禁止了DBP(8-氨基-4-二苯胺)的使用,尤其是指甲油中。这一限制扩展到了儿童玩具,自1999年起,DBP在儿童玩具中的应用受到了严格的控制。

2006年11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Proposition 65法案将DBP列入可疑致畸物清单,因其可能作为内分泌干扰物。这一发现促使该州的指甲油生产商从2006年秋季开始减少了DBP的使用量,以符合法规要求。

对于儿童产品的安全,法规进一步加强。《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善法》(CPSIA)明确禁止在儿童玩具和保育用品中使用超过1000 ppm浓度的DBP,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儿童免受潜在危害。因此,DBP在这些产品中的使用受到了严格的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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