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员笔试考试科目:
1、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通用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法官助理岗、检察官助理岗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综合》两科,其中,法官助理岗、检察官助理岗的法律综合的试题分别命制。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4、法律综合分为主观性和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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