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岁职工社保交了九年,现在单位不给交了怎么办?这个问题的核心,是要看你是女性还是男性。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你是女性职工,五十岁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虽然养老保险只缴纳了九年无法办理退休,但这不影响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是男性职工,虽然已经五十岁但男职工的退休年龄是六十周岁,所以只要没有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要继续为你缴纳社保,直到六十岁办理退休,如果你六十岁办理退休,社保缴费可以达到十九年,养老金水平比缴费十五年有比较大的差别。
根据题主的提问目的来估计应该是属于女职工,如果一直在单位缴纳职工社保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是可以继续缴费的,但是用人单位正好可以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来作为合法的借口,用终止劳动合同来逃避继续为你缴纳社保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说是投诉无门,但是可以和用人单位讲感情,讲贡献,以此来打动用人单位。
作为用人单位,也要从情与法中找到平衡,毕竟是自己的职工,继续为职工缴纳五年的社保就可以让其顺利办理退休,况且五十多岁的女职工,经验丰富,技术熟练,比招新员工好用,继续为其缴纳社保,也是对新员工,年轻员工的一种鼓励和示范,展示和体现单位的人文关怀和企业文化,这对用人单位也是有好处的。
当然如果单位不愿意继续为你缴纳社保了,作为老员工也应充分理解单位的难处,可以凭离职证明,继续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如果户籍不在当地无法以个人身份继续在当地缴纳的,可将社保关系转回老家,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六年就可以顺利办理退休,到时已经五十六岁,从年龄上来说也还不算晚。
总之,五十岁女职工由于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再为你缴纳社保,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来缴纳,待累计缴费达到十五年,五十六岁办理退休,只有这样才可以解决今后退休养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