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山西省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流程
1、电脑端(PC端)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选择城市——搜索人员备案——”选择具体办理事项
2、手机端
打开微信,查找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点击"快速备案”——填写信息并提交或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按照平台指引完成备案。
医疗保险卡不可异地使用。注意,异地就医一定要办理手续。异地就医的,先由个人垫付,符合报销规定的,凭外地医院诊治的病历、出院小结、职工医疗保险病历证明、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结算单据等,到当地按规定报销。
一、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所以,想要异地使用医保卡的,需要办理转移后才可以使用,即使用上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且,医保卡是不能境外使用的。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四)在境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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