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法院怎么告去哪里告

如题所述

告法院可以向检查机关举报,或者向上级法院或最高法院申请上诉。
如果对二审也不满意,可向上级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上诉的程序如下:
1、持上诉状正本及副本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
2、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
4、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
行政案件管辖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地域管辖上,一般地域管辖而言,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近年来为了排除地方保护和行干预,设置了跨行政区域管辖制度。目前,许多地方都确定了跨行政区域的行政纠纷集中管辖,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为例,该院就集中管辖了西安市辖区内的行政诉讼案件。故建议大家在行政诉讼立案的前应当了解清楚当地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问题,避免白跑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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