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中如何表示一段时间

在公文等文书中,比如说从3月5日到3月12日,我是应该写“3月5日至3月12日”还是“3月5日-3月12日”或者“3月5日-12日”或者“3月5-12日”?那种是对的??

还有时间,下午3点20分到3点50分,这个怎么表示???

在正式的公文中,按照规范,应该写全“3月5日至3月12日”。

因为行文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在于:避免模棱两可、统一形式规范如果按照你表示的其他方式,跨月份的格式就和同月份的区别开来了,无法满足统一的形式规范。

具体的时间,和日期一样的形式:3点20分至3点50分。如果再严格一点,则应用“时”代替“点”这样的口头用语。

写作注意

公文写作中,在版头、公文标题、正文、落款以及印章中往往会涉及到机关或者单位名称的表述问题,为了使得语言的简洁性,对这些被表述的对象又常常会使用到简称。

然而在实际的公文写作中,简称的运用出现了诸多的问题,我们应当遵循《条例》和《格式》的规定,并按照公文中运用简称的基本要求规范书写,不可凭空想象,随意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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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8
在正式的公文中,按照规范,应该写全“3月5日至3月12日”。

因为行文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在于:避免模棱两可、统一形式规范如果按照你表示的其他方式,跨月份的格式就和同月份的区别开来了,无法满足统一的形式规范。

具体的时间,和日期一样的形式:3点20分至3点50分。如果再严格一点,则应用“时”代替“点”这样的口头用语。

至于公文中的附件或者附表,为了便于阅读或一目了然,是可以采用“3月5日-12日”或者“3月5-12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3-31
公文如何表示时间在公文中需要表述具体时间的时候,例如2010年12月1日下午4点25分,应当怎样书写才算规范.一、2010年12月1日下午4点25分二、2010年12月1日16点25分三、2010年12月1日下午4:25四、2010年12月1日16:25五、2010年12月1日下午四点二十五分或者有其它的正确的表达,请注意是在正规的公文中如何表达.追问

请问,表示一段时间,怎么写呢?这一段时间就是两个时间点中间是用“至”还是用其他的什么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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