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合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全部由其中一个股东A出,另一个股东B负责经营管理。如何注册?

A和B协商好股份按6:4分,A出钱占6成,B出人和负责经营占4成,年终如果有盈利,净利润也按照6:4分。现在想知道,在注册登记时,由于B没有实际出资,如何能提现其占40%的股份,如何保障分红也按照这个比例进行?

正常注册,然后在公司章程中注明(体现)经理人的利润分配率就行了。
建议写的更详细(责权利)为好,包括亏损了怎么分担责任等。追问

正常注册,那登记时候的出资比例怎么确定?毕竟B没有实际出钱

追答

出资比例可为99:1,因为法律规定股东必须出资的。但这一万元出资数可以分十年拿出来,所以他几乎等于没出资。

你也可以独资设立公司,然后聘用他做总经理,工资从利润中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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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29
这种情况工商部门不一定认可的。因为B股东没有出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能认定其价值,所以B的股东身份工商部门无法认定。不过根据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并且以约定为准。这样就可以约定分红比例了,即B(不是B股东)作为经营者按40%分红(除了正常薪酬外),可行使的权利也可以这样约定(或者授权)。追问

那如何注册呢?工商登记时要登记出资和比例的,这部分怎么弄?如果就A出资是股东的话,也没法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啊?
另外,A股东的钱是实缴吗?还是都进入公司公积金呢?

追答

独资企业呀,公司法允许的。就是一人有限公司。

追问

出资确实是A一个人,但B是出人和经营管理,所以双方约定了按6:4占股,如果是独资的话,那B就是个纯打工的,那还谈什么合开公司呢?所以,我想了解的是B如何不出资的情况下,可以占股

追答

你想想,如果公司解散,投资是谁的?如果要占股份,一般是有确定的价值的,否则工商部门不予受理。另外B不是单纯的打工者,B作为打工着是拿薪酬的,但是做为决策者还要拿分红的,这是股东权力的一部分,另外上面说了,以约定为准,还可以约定解散公司必须通过B同意等等,所以可以约定的条件非常多,看A和B如果协商了。通常说的干股就是这个,但是注册时没有办法以价值形式表现出来,只能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一般的无形资产都可以以价值形式表现出来的。否则,100万按6:4,不就成了A送B股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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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29
注册法人代表 肯定是A 参考国际惯例 B应该是拿工资 加4%的分红
第3个回答  2018-03-29
找第三财务公司 或走对公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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