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史上最严数据保护法来了?

如题所述

下载一个APP,填上自己的电话号码等数据,过几天就接到了无数条垃圾短信和推销电话;

注册一个账号,弹出超长的“用户协议”看都没看完就点了“同意”,过几天发现自己的邮箱里塞满垃圾邮件...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我国网民一年间因为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达915亿元,人均损失123元。

虽然在如今这个大数据时代,网民隐私被互联网企业侵犯甚至牟利使用已在全球各地成了家常便饭,但是以前各国立法并没有完全跟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

欧洲时间2018年5月25日,新的法律横空出世,震撼了全球的互联网巨头们。

欧盟出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简称GDPR)从这一天起开始强制执行,这个号称史上最严的数据保护法案,将使得过去一些人们习以为常的隐私侵权做法不再合法。

每经小编(nbdnews)注意到,根据该法案规定的“市场地原则”,来自美国、中国等的互联网企业只要在欧盟范围内营业,也将受到该法案的管辖。

这项新法案实施两天以来,已经在全球互联网领域掀起了轩然大波:

Facebook和谷歌等美国企业成为GDPR法案下第一批被告;

许多网站由于来不及做到合规,干脆暂时在欧盟地区下架;

很多欧洲人收到软件服务商的邮件,恳请他们重新同意清晰版本的用户协议...

GDPR法案的前身是欧盟在1995年制定的《计算机数据保护法》。彼时互联网才刚形成雏形,那时候的法律自然跟不上现在的互联网新形势。

GDPR法案一经推出,就被公认为目前全球对用户个人数据保护最严格的法律。该法案规定,对违法企业的罚金最高可达2000万欧元(约合1.5亿元人民币)或者其全球营业额的4%,以高者为准。

根据欧盟委员会官网的解释,该法案的管辖范围较以往大大拓展了,只要数据的收集方、数据的提供方(被收集数据的用户)和数据的处理方(比如第三方数据处理机构)有任何一方是欧盟公民或法人,就将受到该法案管辖。

这也意味着,任何企业只要在欧盟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或收集欧盟公民的个人数据,都在这部法律的管辖范围。举例而言,如果一家中国在线销售公司的网站上,使用“面向欧洲的特惠产品”、“欧洲区包邮”的字样,或者标注了商品的欧元价格,就可以被视为在欧盟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并受到管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