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高中学校预录取自荐生的原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1)自荐生招生计划不分区县,按照公示的计划数在全市范围择优预录取。

(2)一档多投。自荐生可以填报2个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分别同时向两个志愿学校进行投档,由学校根据考生情况进行预录取。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学校一般会对自荐生事先递交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核筛选,选择部分自荐生进入到面试及综合考核阶段,通过面试等综合考核,全面衡量考察学生素质,优先选择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基础好,学有特长、具有创新潜质的自荐生。各有关高中学校对自荐生的择优预录取标准主要依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培养模式,有关要求通过自荐生招生方案事先公示。

(4)预录取学生须网上签约。高中学校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后,会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网上签约。考生凭本人中考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签约系统进行签约,一旦与某所学校进行签约,就无法与其它学校重复签约。

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同样,在学业考试后,预录取考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学生所填报的《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扩展资料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区县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零志愿”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考生思想品德科目考试等第(合格及以上),按“零志愿”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回民中学和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投档时,录取总分不低于零志愿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5分。久隆模范中学只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三学生,报考学生须提供由居住地所属街道救助中心出具的低收入或有特殊经济困难家庭证明(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或其它家庭特殊困难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填报“零志愿”的考生如果被录取,则其之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零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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