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面积在3平米以内误差多是不是算赠送的啊

如题所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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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7
晨报房产版编辑:

读了上周“分摊面积多了不用多掏钱”一文后,对照本人实际情况仍有一些疑问想请教。

本人于去年12月与房产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第二条指明,房屋暂测建面142.69平方米,套内建面113.79平方米,公用分摊建面28.9平方米。第五条对房屋建面的暂测与实测面积的差异处理约定为:“当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含+3%),房产商不收超过部分的房价款;当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含-3%),客户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甲方交房日期为今年6月30日之前。

6月底我打电话问房产商时,得知我所买的那套房子建面增加了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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