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部分人超过交纳个税的标准,我们以前的财务把工资分成基本工资和补助两部分了。如果不加补助就没有问题,但是我认为税务局的人是看你最后实发工资,里面包括有补助和基本工资,我想问交纳个税的数目,包括补助吗?
非常愚蠢的做法,一看就是个新手。如果你这个都交筹划了,还要税务律师和税务局干什么啊。
不要自作聪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税务局那么多人,会蠢到补贴不交税的话,全国就没人交税了。
《征管法》第69条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所得税是个人为纳税人,公司就是代扣代缴,又不是你的负担,瞎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