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单位,如果在法定假日加班,加班的工时是否算在总工时内?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单位,如果在法定假日加班,加班的工时是否算在总工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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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工时制度为综合计算工时制,如果在法定假日加班,我公司支付员工300%的工资,员工在法定假日加班所产生的工时,是否算在一个月的总工时(166小时)内?还是这个算加班,算加班时间? 请各位知晓劳动法的朋友帮帮忙,如果可以,请附上劳动法的相关条款,谢谢!

综合工时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需要支付员工300%的工资的.不管用人单位执行的是什么工作制度,法定节假日所要支付的报酬都为日工资的3倍,特殊工时制不会成为企业克扣职工加班工资的"借口"。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待遇”规定,一般只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其超过综合计算周期的总的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要按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按300%支付职工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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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9
广东胡律师:

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是在一个月里面综合工作时之外的,属于加班时间。

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待遇”规定,一般只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

另外补充说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其超过综合计算周期的总的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要按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按300%支付职工工资报酬.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1个回答  2010-04-19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其中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规定的支付工资报酬。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气内的某一具体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在法定假日工作产生的工时算在总工时内,但工资是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
第2个回答  2010-04-16
法定假日加班,是双倍的工资,不是算在一个月的总工时里。
平时加班跟星期六,星期日的加班费都不同。
这三种都应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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