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教师入编后工龄、教龄如何算?

我是2006年参加的工作,在市内一所学校代课,学校没有给我们交任何保险,也没有签合同。
邯郸市是实行考试入编的政策,今年我终于考上了,但是听说我们的工龄和教龄都要从入编之日算起,我觉得这样应该是不对的,但是又找不到专业的法律知识。像我这种情况的邯郸市应该有很多,希望您能帮忙!谢谢!

工龄按照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教龄=现在年号-参加教育工作时年号。

工龄计算要求,职工的工作经历中,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为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

教龄计算要求,教龄=现在年号-参加教育工作时年号。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扩展资料:

代课教师入编的相关要求规定:

1、 从事教师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20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2、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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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7

教龄=现在年号-参加教育工作时年号。

1、连续计算法

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相加,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

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扩展资料

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规定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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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8-07

教龄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连续累计时间,以年为单位。工龄是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教龄公式是:教龄=现在年号-参加教育工作时年号。

如:1982年参加教育工作至今(2006年),教龄是2006-1982=24(年)工龄公式是:工龄=现在年号-参加工作时年号+1。

如:1982年参加工作至今(2006年),工龄是2006-1982+1=25(年)正规的师范毕业生,工龄比教龄多1年。

扩展资料

工龄计算的原则有以下: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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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教师的工龄是指参加工作至今的时间,基本是连续计算的,有时还将在校读书时间也计算在内(还有以前是做别的工作的,与教学无关的,但也计算在内)。

而教龄是指参加教育工作至今的时间。

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通知》(1979)规定“凡转为公办的民办教师(职工),应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有关工龄的文件可以给你介绍一下,你可以对照一下,在和当地教育或人事部门联系,
  1、根据文件规定,经组织批准最后一次为代课教师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其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1)被招收录用人员原所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经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并与其签订了经县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鉴证(备案)的聘用或劳动合同;
  (2)1995年1月1日《劳动法》颁布施行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3)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至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时无违法犯罪记录。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被招收录用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的时间不得计算为连续工龄。
  (1)在同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连续从业时间不满1年的期限。
  (2)因劳动(聘用)合同未到期而自行脱离,且没有办理提前解除合同手续的。
  (3)虽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但实际未参加工作的期限。
  (4)在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以及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在合同期外的期限。
  (5)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期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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