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梁端按简支计算但实际受到部分约束时,应在支座区上部设置纵向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梁跨中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计算所需截面面积的1/4,且不应少于2根。该纵向构造钢筋自支座边缘向跨内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l0/5,l0为梁的计算跨度。
举个例子吧:
下部钢筋5根18的截面面积和是1272,上部钢筋2根14的截面面积是308,违反该规范1/4的要求,修改建议:可以将2根14改为2根16,也可以在次梁两端分别配配3根14(面积和为462),这样就解决问题了。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人注意这个问题,即使十几年的设计老手也经常出现这个问题。(注意:审图常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