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城县婚嫁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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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嫁
  清代至民国年间 清代至民国年间,本县婚嫁礼俗十分繁琐。当男女至十四五岁时,便将年庚属相书于红纸,交媒人或亲友说亲。媒人按门当户对的传统提亲。父母则托人对所提亲家详细打探,了解根底,并请算命先生合婚算命,如满意且无冲克,即择吉日由媒人带领男方赴女方相亲。如果男方或女方长相丑陋,往往暗请他人代相。经相看双方无异意,男方父母,送女方金银戒指,或金银耳环,作为定亲。待万事俱备后,男方请阴阳先生择选良时吉辰为娶亲之日。将择定的日期书写于梅红纸上,连同彩礼装入“拜贴盒”内,用红布包裹,由媒人送到女家。女家接知娶亲日期后,请阴阳合算,看是否相宜,有无不利,如有异说,重定日期,如无异议,则决定婚期。
  迎亲之日,男方雇用粗细两班乐队,四乘花轿,执灯笼火把,旗罗伞扇,鼓乐不断,鞭炮不绝,赴女家娶亲。第一乘轿是娶客轿,请当地有名望的乡绅学士乘坐,带牌功执事,押轿夫二人;第二乘轿为新郎轿,新郎身穿袍褂,头戴礼帽,脚踏长靴或革履;第三乘轿为新娘轿,去迎亲时,由担喜瓶儿童乘坐;第四乘轿为送客轿,启程时,内放膳盒果品,直奔女家。随轿有掩红毡者二人,各提见方红毡一块,为新人避邪掩恶。贫家则雇二乘轿,免去娶客、送客轿。但娶送女客亦各坐马车陪着。
  花轿至女家,娶客、新郎和担喜瓶儿童被迎接回舍,客坐于贵宾席位。新娘在伴娘、婶娘等协助下,更换新衣,梳妆打扮,穿霞帔,戴凤冠。同时给新郎头插官银花,身披十字红。新娘梳妆完毕,要举行“坐椅则,扇扇则,丫环蛮女侍候的”等上轿前的仪式,男方赠送梳头洗脸钱后,新娘头掩盖头红,被人背出门外上轿。女方聘请当地有声望的乡绅学士为送客,乘送客轿,在鞭炮齐鸣,锣鼓声中启程。跟随花轿的是陪送队列,前有抬顶柜、皮箱、瓶、斗、穿衣镜者,后抬食篓若干架,每架食篓分四节,每节放入衣服一件。食篓根据女家贫富情况定多寡。富者十架乃至十二架,贫者只有一架或两架。极贫者无食篓可送。
  花轿启程后,绕街一匝,返回女方家门,新娘要照镜子,整云鬓,富家赠金耳坠,金戒指,贫家则戴银耳坠或银戒指,俗称“回头望月”(谐岳音)。
  娶亲队列走后,女方派人送请柬,俗称“下贴”,恭请新姑爷婚后第三日(七七事变后,改为第二日),至岳丈家“会亲友”。放请柬的书盒俗称“拜贴盒”,其内除请柬外,另放柏叶一枝,喻白头到老之意;艾草一枝,喻相亲相爱之意;有蜂蜜,食盐各一盅,喻有缘份、密疙瘩之意;有灰石头七小块,喻爱情永固,坚如磐石之意;有五颗核桃,两个红枣,喻五男二女七子团圆之意;有红箸一对,喻丰衣足食之意;另有豇豆一撮、辣椒两个、大葱两根,系谐音取意,豇豆,喻一切比人强;辣椒,喻快乐之意;葱,喻爱情长春之意。此外,亦有放铜、铁、银顶针者,喻铜帮、铁底、银盖儿,祈望家资万贯,子孙永昌。
  花轿回到男方家门口停轿,是时,门前张灯结彩。大门、照壁、水口、水井以及碾、磨均已贴红纸,谓之喜禁,阴阳先生手托木盘,一边撒谷草、红枣和核桃,一边高唱:“头撒天门开,二撒地门开,三撤新媳妇下轿来……”,新娘下轿后,在两个伴娘的搀扶下,先扔喜岁钱,然后抱照妖镜和车幅,新郎抱斩妖刀和弓箭,越过用马鞍代表的天轿,脚踩红毡,直至院心早已陈设妥当的喜阁之内。司礼人高唱:“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亲朋”等等,新郎新娘行三跪九叩首礼后,离开喜阁,脚踏红毡缓步进入洞房。入洞房门,新郎张弓射箭,四射邪恶,新娘揭翻扣在门槛的便盆,取其中锥剪,以祛邪镇恶。尔后,新郎为新娘揭去盖头红,新娘盘坐炕席,儿童打诨乞糖,婚礼至此告成。
  洞房之内,点喜灯,昼夜不熄,闹洞房者至夜阑而去。新郎新娘合吃和气拌汤,分食儿女扁食和莲花馍后就寝。一些好事的青年人舔窗纸,窥门缝进行听房活动。
  次日早餐后举行道喜仪式,新郎新娘拜谢亲友长辈,亲戚朋友为新人父母寒喧。道喜,男作揖,女拜礼。
  第三日,新郎携带礼品偕同新娘赴岳父母家会见亲友。新郎为女方所有长辈亲友叩头敬礼。七七事变后改为次日会亲友,道喜则在结婚当日下午举行。
  第四日,吃拉面,夫妻拉长到百年。
  第五日,新娘不吃婆家饭,一早起床,回娘家过五日。
  第六日,吃馏米或焖米、蒸米,意喻百年好夫妻。
  第七日,吃饺子。
  第八日,吃火烧。
  第九日,吃馍煮肉菜。
  满十日,吃油糕。取意日日向上,步步登高。
  谚云:头过门,二道喜,三日女婿会亲友,四日吃拉面,五日回娘家,六日吃馏米,百年好夫妻,七饺子,八火烧,九日馍,十日糕。这也是新娘十日的饭谱。
  山区则有所不同,因条件所限,除少数富家外,多数贫家骑驴娶亲。傍黑,新娘才从娘家动身,路远者,整夜都在路上,新娘新郎头上插戴鲜花,冬日插纸花,粗细两班鼓乐迎送。谓之黄昏媳妇。
  旧社会娶亲,贫富大不相同。清同治年间,城内王家巷丑牛财主的儿子结婚,除酒席大宴宾客千人外,还在城隍庙献唱上马戏。清光绪二十七年,城内孙家巷富家李合之次子李信结婚,仅皮毛工人待客酒席二百五十多桌,计两千余人。民国初年,夏家营富豪夏廷东之女出嫁于坡底村财主宋秉成之子,抬陪妆食蒌二十四架,陪嫁丫环一人。而贫家结婚,则简单从事。极贫者采取抢亲手段完婚;童养媳结婚仅吃顿饺子就算了事,俗称“圆房”。
  新中国成立以来 新中国成立以后,提倡婚姻自主,实行新式结婚。1950年婚姻法颁布以后,废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封建制度,革除了婚配旧俗。男女经人介绍自由恋爱,双方经一段时间了解,情投意合,诸方相宜即互赠定婚礼物。经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之后,选择五一、七一、国庆等节假日,或选择吉日,举行结婚典礼。典礼仪式上,新郎、新娘介绍恋爱经过,亲朋厚友吃喜糖吸喜烟,庆贺新婚夫妇完婚。次日,照旧举行会亲友活动。
  进入七十年代后,不少青年男女实行旅游结婚,大多赴北京、太原等地探亲旅行,返回后,以糖果香烟招待亲友。
  进入八十年代以来,由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娶亲不再骑自行车而是乘坐卧车或吉普。陪妆愈益丰华,不但有被褥衣物,而且有彩电、收录机、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有的陪随立柜、平柜、沙发、梳妆台等日用家俱和自行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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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2
这还不简单 500左右请个好点的总管就什么事都解决了,总管会根据你家的情况给你写出结婚所有的流程,包括习俗,应该买的东西,买多少 ,特别详细。
半天就都给准备好了!
有专业的总管呢,我结婚的时候就是请的西街的挺有名的,不过我不记得人家的名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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